《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在教育立法初期,立法理念还未能在法律中充分体现,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的关系并不清晰。这部法律施行后,学位纠纷案不断出现,修改《学位条例》已经成为现阶段国家的重要立法任务之一。这部法律的修改,需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厘清法律关系,制定学位标准,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