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15日,南京液压件厂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1998年7月3日,南京液压件厂清算组和南京液压机械制造厂签订《产权转让协议书》,以636万元价款将南京液压件厂的破产财产转让给南京液压机械制造厂。1998年8月10日,法院裁定终结南京液压件厂破产还债程序。1999年12月14日,工商部门正式注销南京液压件厂。
人民司法
2001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