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2002]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决定禁止将硝酸铵作为化肥销售,同时暂停进口硝酸铵。
中国石油和化工生产信息
2002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