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高等学校在学生工作的机构设置上,认识不够一致,做法亦不尽相同。赵紫阳总理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中说:“机构的设置,必须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分明,机构精干”,“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工作效率。”本文根据这一精神,参照有关教育原理,提出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机构改革意见,供讨论参考。
黑龙江高教研究
198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