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扶贫办公室、农业银行湖北分行、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