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在有清一代,隶属镇远府治管辖。据乾隆五十四年修纂的《镇远府志·沿革》第六页载:“台拱同知,明以前俱为九股化外生苗。”什么是“生苗”?同书卷九《风俗》第六页说:“黑苗在镇远之清江、台拱,……中有土司者为熟苗;无管者为生苗。”这个资料明确地说明:台拱(即今台江县)、清江(即今剑河县)两地,在清雍正前,不特没有汉官直接管辖,连土司也未设置。两地保存苗族社会遗迹较多,有待于我们去发掘。
贵州文史丛刊
198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