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然而,我国专门的监督法立法滞后,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监督内容又存在许多缺陷,如:监督程序的规定不完善、不合理、不一致,缺乏可操作性;执法监督范围的规定不完整;监督体制与管辖制度不科学.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立法问题的拙见.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0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