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7年3月15财税[200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002号]和《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