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5年2月23日财税[2005]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继续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加快铁路政企分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0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