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湘价服[2009]43号HNPR-2009-38048各市州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要
湖南政报
200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