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应当立足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从协议的本质——带有法律映射的韵味的、弱执行力的、偏重于自治性的契约式的情谊行为。在制定忠诚协议的立法上的、道德上的、社会现实等方面探究,从而认定应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和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探讨忠诚协议上的后续救济——法律救济和执行监督。
法制博览
2017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