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省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的初步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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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的内容,主要指财政预算体制、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收入报解及资金调度、财政结算和贷款资金拨付等实行省财政直管;市级财政要继续承担对县级财政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职责;县级财政在财政预算体制、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收入报解及资金调度、财政结算和贷款资金拨付等方面直接接受省财政管理,同时也应接受市级财政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