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委市政府为转变城市治理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黄浦区委强调,要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通过在街道社区整合各种资源力量,更好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和城市管理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推进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在加快发展社会组织上下功夫,实现物业服务的共治自治和依法治理。在直管公房住宅小区,应使管理服务施力于小区基层,推动小区与驻区单位共建互补,建立健全以小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等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