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土地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改革,不仅使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空前发展,为我国农业摆脱长期停滞不前的困境提供了关键性动力,并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农业的快速增长,而且,建立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新的土地制度,使农民获得了自主生产经营的基本权利。然而决定农业生产率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这一种要素,而需要将劳动力和土地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其他要素共同形成一有效的组合。土地承包责任制在较好地发挥劳动力要素作用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其他作用的发挥,对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阻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