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部已明确表明,加入WTO后,基于国民待遇原则,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势必并轨,到时将会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这意味着税率将会下调,在这样一个所得税率变动的环境下,企业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对所得税费用进行处理会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方便和更顺应国际潮流。
广东审计
2002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