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宪法保护低于国际标准。美国宪法没有平等权利的全面规定,至今仍没有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和公民权利平等的原则规定;不承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对列举的人权保护也十分有限,连美国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都说,美国在人权保护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低于当代国际水平”。
消防月刊
1997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