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新法规月刊
2001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