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多层次传销管理暂行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10-20
/ 1
<正>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多层次传销活动,制止利用多层次传销方式从事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