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美亭化工厂厂长杨春庭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行政起诉书,状告南京市江宁区政府不按上位法规及时修改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致使自己损失惨重的行政立法(应为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这是我国公民首次以诉讼形式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这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还没有过,在全国是首例.
人大研究
200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