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音乐课程标准》在学段目标中提到,在3到6年级要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合唱、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到,在3到6年级学生要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并能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以上标准的规定就要求我们教师在合唱课中用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