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_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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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及时、准确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