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法治、理治、善治特点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化、有序化、平等化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能量释放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在以“协”辅“治”,以“协”稳“治”,以“协”促“治”,以“协”督“治”四个方面;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能够给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能够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能够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体的协商能力。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