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句民谚,颇堪玩味:一句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另一句则是"赢了官司输了钱"。二十岁以前,我是坚信前一句的——既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经官府认定了张三确实欠李四债,那张三当然就得还钱给李四了,还能有别的剧情吗?因此,第一次听邻家长辈老李控诉"赢了官司输了钱"时.
清风
2018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