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令制度是律师证据调查权的一种最新动态和有益尝试。目前,全国已有多地相继颁行律师调查令相关的文件,该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新的热点。但实践中存在实施范围、层次、阶段不均匀,取证对象配合度低,地方实践差异和混乱等问题,亟需进行理论上的廓清。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律师调查令缺乏系统性、完整性规则,适用条件模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强制力不足,调查对象缺乏配合调查义务的意识。未来我们应当明确调查令的法律地位,强化调查令的执行力,规范调查令的实施程序,建立律师调查令的救济机制,尝试构建统一规范的中国特色的律师调查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