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托法上,信托登记是信托制度最为重要的公示方法,是实务领域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结合公示原则管窥信托登记的功能,结合现行法律反思信托登记的效力,结合我国国情探讨登记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同时,公法"谦抑"的观念表彰、公法与私法的柔性调和,可为信托登记制度的构建提供行之有效的思维进路。
经济视角
2013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