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法官任职的稳定性,加强对法官的管理,近代西方国家在推行司法独立的过程中产生并逐渐完善了法官惩戒这一政治法律制度。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对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开展做了基本的规定,而对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组成设计没有详细规定。文章通过分析比较国外法官惩戒制度基本理论及具体构成,结合国内试点省市惩戒委员会的组成、相关制度及甘肃省省级人民监督员的遴选组成办法与相关制度,阐释并设计甘肃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