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历年篡改志愿行为的追踪显示,篡改志愿的行为已呈频发之势,但现行法律规范对篡改志愿行为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即使是"后盾法"的刑法似乎也并没有构建起最后一道坚实的防线,因而有必要检讨现行刑法在应对篡改志愿行为时的缺陷与不足。对有较高社会风险的篡改志愿行为,应该通过刑法修正的方式适时对其单独成罪,这既是刑法修正的有的放矢的一种体现,也符合当前适度犯罪化的社会保护理念。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