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有两条道路:一是土地集中,二是农业生产服务规模化。土地集中主要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而农业生产服务规模化则有多种渠道,土地托管是其中之一。从土地托管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土地托管的主体、客体及托管中介方,探讨了土地托管实现农业服务规模化的路径,介绍了山东高密市的具体做法,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根据山东的经验,土地托管要想做好,必须把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好,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需要解决土地问题、资金问题与运营问题。
山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