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怀化市积极探索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山区特色相适应的“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农业税收征管体系,促进了农业税收的稳定增长。1999年,全市农业“四税”(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入库额1.23亿元,比1993年增长1.37倍,6年平均递增15.49%,农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改革前的18%上升到39%,乡镇财政中农税收入更是占据了“半壁江山”。农税收入完成任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县乡财政收入进度,左右着县乡财政收支形势,成为怀化地方财政不可忽视的当家收入。该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了征管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农税机构。1996年以前,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