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计委发布《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计委近日发布《食盐价格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办法确定的食盐价格管理的范围是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等,包括多品种盐、肠衣盐、渔业和畜牧用盐等。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出口食盐的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河北审计
2003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