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无法与轨道交通同步规划设计和同步使用则成为制约轨道交通服务的瓶颈问题,以北京地铁16号线为例,在现行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投资建设的体制下,从规划程序、规划实施2个角度对轨道交通接驳设施的分类规划程序、实施周期和实施主体进行研究.
交通工程
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