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要求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的关键在于对德治内涵的界定。与传统的儒家“德治”思想不同,以德治国不是将某种特定的道德观强制在社会推行,而是一种示范性的伦理观,这种道德观尊重道德主体在道德上的追求与选择,它以法治为前提,强调社会主体的自主性,并倡导人们进行道德选择和实践的竞争。
伦理学研究
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