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国际数据公司1998年8月中旬公布的《全球因特网使用者和网上商业预测》研究报告,到1998年底,全球使用因特网的人数估计在1亿左右,到2002年,这一数字将增加至3.2亿。该报告中还说:1997年,全球有7810万台上网工具,2002年可望增加到5.15亿台。截止1998年5月,我国网上用户已达106万人,比1996年初的2万人增加了50多倍。数据表明,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因特网已成为我们进入信息社会的强有力象征。然而,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犯罪形式——数字化犯罪。这种新的犯罪形式给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安全增加了新的内容,即国家信息安全。数字化犯罪的种种形式数字化犯罪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