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意见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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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