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警察的执法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警察权威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要求。此外,受法律法规、社会公众、新闻媒体、警察组织及警察个体等方面的影响,警察权威的弱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鉴于此,应通过加强对警察的本体构建、警察组织构建以及警察执法环境的改善,构建更加符合实际要求的法理型警察权威,以提高警察执法公信力,强化社会治安控制能力,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