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113号、114号文件分别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
福建税务
199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