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一词在不同群体间的概念反射不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错案”的界定逻辑混乱、众说纷纭,各地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实现错案追究制度的设计初衷,对“错案”的定义或者标准这一前提性概念进行合理的界定非常关键。剖析“错案”一词称谓的由来以及专家学者对于“错案”标准的界定与认知,现实中存在的界定偏差。通过分析“事实认定错”“结果错”“程序错”“当事人权益受损之错”四种主要类型的错案的审查标准,界定错案的要件。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