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的英国,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13年修正的《公司法》作了进一步完善:探讨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原告资格、前置程序、公司地位以及诉讼费用这四个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完善建议,以期待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真正发挥其保护中小股东作用。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