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实施不动产登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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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南京市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公告称,南京于6月28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