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南京市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公告称,南京于6月28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房地产世界
2016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