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关于我市融资担保机构支持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