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慈善法试图通过大量的有关规范性和支持性的法律条文以实现其发展慈善事业的立法宗旨。然而,基于日本相关立法的比较视点,我国的慈善法如果无法对"慈善的概念及其范围"和"禁止慈善组织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之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以及无法在"慈善募捐资格的规制问题"上取得社会基本共识,那么极有可能为行政主管部门创造大量具有模糊性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而影响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