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说清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环境保护部在“十二五”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基础上,依据有关标准和监测规范,进一步优化监测点位布局,制定了《“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共设置国控断面(点位)2767个(河流断面2424个、湖库点位343个),其中,评价、考核、排名断面共1940个,入海控制断面共195个(其中85个同时为评价、考核、排名断面),趋势断面共7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