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与“财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1-11
/ 1
“巨贪”与“财团”是两个不相干的概念,然而,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却偏偏把它们联在一起。  “巨贪”再也不满足百元、千元的小打小闹,而是瞄上了十万、百万乃至千万的“大鱼头”。而这些十万、百万、千万也绝非平民百姓所能“进贡”得起的,只有“财团”能支付。  原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帮助宁波一家信托投资公司的营业部获得独立融资资格,对方知恩图报,送许钱物九十多万元。许运鸿只是打打招呼,就帮宁波某公司办贷款、借款人民币二千五百六十七万元、美金五百四十万元,该公司“礼尚往来”,许氏金库又添四百多万元。许运鸿是这样,曹秀康、胡长清、成克杰等等都是这样,这些“巨贪”再也瞧不起那些以“两条烟、两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