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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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发[2015]138号12月1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