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共建共享和谐美好家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执法检查侧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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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民族工作法制建设,于2013年11月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年又将检查规定实施情况列入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