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之于地方民俗的记载,就其体例及其书写内容而言,古今皆未成大体的范式,笔人人殊,一部志书一个样,之间差异较大。多年来,方志学界关于民俗编纂的研究鲜见,只在第二轮修志提出方志创新后,才多少露出一些端倪。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志书,应是一方地域包括民俗民风在内的史料之全书。试想,作为“一方之全史”的地方志,倘缺少民俗部分,尤满汉全席之缺了一道大菜,那么一部方志应是不完整的方志;而如果对于民俗的记载或失体、失史、失实,也将是不成功的方志。因此,探究、规范方志对民俗的编纂,应是当下和今后方志学界首当其冲的一个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