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表法》是现代西方公法和私法的重要源头。它制定于远古地中海地区公有制和私有制并行实验的历史时期,最终采用了私有制路线。一旦制定,就完成了习惯法的成文化,造就了平民和贵族在接近法律上的平等,成为罗马的法学的基础。但时代的进步造成该法的一些规定过时,最终于公元前390年在高卢人的入侵中灭失。尔后,它存在于后世作家对它的引述中。近现代许多学者为还原《十二表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比较好的还原方法是把该法的条文与还原它依据的史料同时展示。
交大法学
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