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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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5]8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29日天津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办法市商务委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贸易摩擦包括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