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结合北京市实际,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房改方案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于1999年9月1日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房改的基本原则是: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国家、单位、个人合理负担;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平稳过渡,综合配套;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房改方案政策衔接,协调推进。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北京市地方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1998年底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