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19期